有区别,前者是方法指针,后者是全局过程指针.
具体也没必要弄那么清楚.反正方法指针才能用于事件处理器,普通过程指针不能就行了,
其他使用上没有什么区别.而vc里就没有方法指针这个概念,也就不能象delphi那样
运行时轻松改变消息类处理函数了,这正是delphi的优越性之一.
具体也没必要弄那么清楚.反正方法指针才能用于事件处理器,普通过程指针不能就行了,
其他使用上没有什么区别.而vc里就没有方法指针这个概念,也就不能象delphi那样
运行时轻松改变消息类处理函数了,这正是delphi的优越性之一.
是不是方法指针和全局过程指针和这有关呢
我開始也不理解﹐現在我是這樣理解的﹐加上 of object 表示﹐過程指針是指向一個對象類型內部的過程﹐而不是單純的﹑獨立的過程,
是object的一種語法﹐緊此而以!
procedure IamaProc(Sender: TObject);如果你把它赋给Form的OnCreate,就不行。
这些是语法上的区别。另外,对象方法类型变量占用了8个字节,而过程类型变量跟一般的指针变量一样,占用4个字节。对象方法变量包含了数据和代码两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