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两个类,A 和 B,A类对象 a 的代理是B类的某对象 b,B类的某对象 b 的代理是A类的某个对象a,理论上是可以的,但是问题就来了,在A类里 import "B" 在B类里 Import “A” 显然循环了,这样不行,所以我们在 B类 .h 文件使用了 @class A ; .m文件使用import "A" 在 A类 .h 文件使用了 @class B; .m文件使用import "B" 可是这时候Xcode会提醒我们其中的一个 协议名字不存在 请问这问题要怎样解决呢?
如果你非要这么做的话你可以把协议单独放在一个.h文件中来声明,这样你在任何地方都可以import这个.h文件,就可以声明协议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