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以前在一家公司试用,后来接到另一家我想去的公司的OFFER.我把第一家辞了,后一家一定要我拿离职证明,第一家却说我是只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,不给我签离职证明,我听有人告诉我,可以让假证贩子做假的,但是这份工作对我很重要,一旦出错,这份工作我就做不成了,我以前见人用假身份证代考的,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.
大家有没有做HR的,收到离职证明的公司要不要去以前的公司核实的?而且以前那家公司也不会来找我的,(也就是不和他们存在什么没有解决的问题了).
  大家帮我想想办法,我是通法法律手段问后一家要呢,还是用假的~~~~~~~~~~~~~~

解决方案 »

  1.   

    如实说明,即可。
    在试用期内或未签订劳动合同的,在离职时,不用开具离职证明。
    公司让你出示离职证明,是怕出现(与以前)劳动纠纷,吃官司。
      

  2.   

    我觉得还是如实说明比较好,把你的实际情况同现在的公司谈谈,现在的公司要离职证明,不过是害怕以后你的前公司和它发生纠纷。你可以明确告诉他你是在试用期离开的,没有签定劳动合同,所以不存在纠纷。如果做假,万一被捅破了,事情就不是很好收拾了。所以还是建议你直接将事实给现在的公司人事经理说清楚比较好。
      

  3.   

    你这种情况我也遇到过的,我也前个公司没签合同,到新公司报到时要,我就做了个假的;
    前段时间离职,这个公司要我们赔巨款,不得不又做了个假的唉,社会逼得啊,劳动法完全是为黑公司定制的,没办法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