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使用import导入指定包的类时,不知道为什么导入无法嵌套呢?比如说存在3个类:A.CLASS、B.CLASS、C.CLASS,在C.CLASS中存在fn(A a)的方法定义,那么在C.CLASS中就需要首先import A(假设存在一个包中),指定方法fn参数列表中A的类型。此时为什么不能嵌套声明呢?比如说在B.CLASS中import A,然后在C.CLASS中执行import B,那么根据嵌套的情况应该可以找到类A呀?在C/C++中include中不知道是否可以通过include来实现嵌套声明呢?即在C中include "B.h",在B中include "A.h",因为include应该可以是将所有的.h的方法全部导入到当前文件中吧?不知道两者存在什么区别呢?感谢各位大虾指教。
另外,JAVA完全不需要#inclucde,因为无论是编译时还是运行时,java都会根据classpath中定义的路径"动态地"去寻找所需的声明和定义。